尼日利亚的 25 项环境法

每个社区或国家都受环境法律的约束,以确保环境安全。 尼日利亚有许多环境法。 本文包含其中 25 条环境法。

尼日利亚的 25 项环境法

以下是尼日利亚的 25 项环境法;

  • 2006 年《国家漏油检测和响应机构(机构)法》
  • 2007 年尼日利亚矿产和采矿法
  • 1995 年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令(19 年第 1995 号)
  • 通航水域油类法案,第 06 章,LFN 2004。
  • 2007 年国家环境标准条例和执法机构(机构)法案(NESREA)
  • 环境影响评估 (EIA) 法案
  • 尼日利亚城市和区域规划法,第 N138 章,LFN 2004
  • 有害废物(特别刑事规定)法,第 H1 章,LFN 2004
  • 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和交通管制)法,第 E9 章,LFN 2004。
  • 水资源法,第 W2 章,LFN 2004。
  • 联邦国家公园法,第 N65 章,LFN 2004。
  • 土地使用法,第 202 章,LFN 2004
  • 烃炼油厂法,第 H5 章,LFN 2004。
  • 相关气体再注入法
  • 海洋渔业法,第 S4 章,LFN 2004。
  • 内陆渔业法,第 I10 章,LFN 2004。
  • 专属经济区法,CAP E11,LFN 2004。
  • 石油管道法案,第 07 章,LFN 2004。
  • 石油法,第 P10 章,LFN 2004。
  • 尼日尔-三角洲发展委员会 (NDDC) 法案,CAP N68,LFN 2004。
  • 尼日利亚矿业公司法。 第 N120 章,LFN 2004。
  • 工厂法,CAP F1,LFN 2004。
  • 民航法,第 C13 章,LFN 2004。
  • 49 LFN 国家环境保护(产生废物的工业和设施的保护减排)条例 S1991
  • 矿物法帽。 286,LFN 1990.

1. 2006 年《国家漏油检测和响应机构(机构)法》

2006 年《国家溢油检测和响应机构(建立)法》是尼日利亚的环境法之一,规定建立国家溢油检测和响应机构; 及相关事宜。

该法的目的是为尼日利亚国家石油泄漏应急计划的协调和实施建立机制,以确保对重大或灾难性石油污染做出安全、及时、有效和适当的反应。

NOSDRA 建立法要求该机构:

  • 负责监督并确保遵守所有现有的环境法规并检测石油部门的漏油事件。
  • 接收溢油报告并协调整个尼日利亚的溢油响应活动
  • 协调联邦政府不时制定的计划的实施
  • 协调联邦政府可能发布的有害物质清除计划的实施
  • 根据本法或联邦政府根据本法制定的任何计划,履行为实现该机构的目标和目标可能需要的其他职能。

2. 2007 年尼日利亚矿产和采矿法

2007 年《尼日利亚矿产和采矿法》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它废除了 34 年第 1999 号《矿产和采矿法》,并重新制定了 2007 年《尼日利亚矿产和采矿法》,以规范勘探和开采的各个方面。在尼日利亚开采固体矿物,并用于相关目的。

它还规定了在保护环境的情况下勘探资源的规则。 它还涵盖保护东道社区的利益,并为采矿作业提供激励措施并避免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该法案于 21 日合并st 2013 年 XNUMX 月

3. 1995 年核安全和辐射防护法令(19 年第 1995 号)

这是尼日利亚的环境法之一,它建立了尼日利亚核监管局、其理事会和国家辐射防护与研究所。

管理局负责监督和控制电离辐射的使用和工业勘探,并制定辐射使用操作守则。

尼日利亚核监管局负责尼日利亚的核安全和辐射防护监管。

该法要求对存放电离辐射源的场所进行登记。 它还规定,未经管理局颁发的许可证,任何人不得生产或销售任何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消费品。

4. 通航水域石油法,第 06 章,LFN 2004

航行水域中的石油法案,第 06 章,LFN 2004 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涉及石油对海洋水域的污染。 它使 1954 年国际防止石油污染公约生效,并为防止石油对海洋和通航水域的污染(如船舶排放石油)作出新规定。 它禁止将石油从船舶排放到领海或海岸线。

该法案还规定船长、土地占用者或将排放油转移到尼日利亚水域的设备的操作员构成犯罪。 它还要求在船舶上安装防污染设备

5. 2007 年国家环境标准条例和执法机构(机构)法案(NESREA)

2007 年国家环境标准法规和执法机构(机构)法案是尼日利亚的环境法之一,其中包含环境部长根据该法案第 34 条制定的法规。

该法规是根据 1999 年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宪法(第 20 条)制定的,并废除了 1988 年联邦环境保护法。

NESREA 是负责保护尼日利亚环境的主要联邦机构,负责执行所有环境法律、法规、指南和标准。

这包括执行尼日利亚签署的环境公约、条约和议定书。 这些规定包括:

  •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控制)条例,2011
  • 国家环境(贱金属、钢铁制造-回收产业部门)
  • 国家环境(化学、制药、肥皂和洗涤剂制造行业)条例,2009
  • 国家环境(沿海和海洋区域保护)条例,2011
  • 2010 年国家环境(建筑行业)条例
  • 国家环境(外来和入侵物种控制)条例,2013 年
  • 2011 年国家环境(控制丛林、森林火灾和露天燃烧)条例
  • 2011 年国家环境(汽油和柴油发动机车辆排放控制)条例(根据国家环境标准和法规执行机构 NESREAAct)
  • 2014 年国家环境(水坝和水库)条例
  • 2011 年国家环境(防治荒漠化和抗旱)条例
  • 2011 年国家环境(家用和工业塑料橡胶和泡沫塑料行业)条例
  • 2011 年国家环境(电子电气系统)法规
  • 2009 年国家环境(食品饮料和烟草行业)条例
  • 2014 年国家环境(危险化学品和农药)条例
  • 2009 年国家环境(煤炭、矿石开采和加工)条例
  • 2013 年国家环境(机动车辆和杂项装配部门)条例
  • 2009 年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和控制)条例
  • 国家环境(非金属矿产制造业)条例,2011
  • 国家环境(臭氧层保护)条例,2009
  • 2009 年国家环境(许可和许可制度)条例
  • 2011 年国家环境(保护国际贸易中的濒危物种)条例
  • 2013 年国家环境(纸浆和造纸、木材和木制品行业)条例
  • 2013 年国家环境(采石和爆破作业)条例
  • 2009 年国家环境(卫生和废物控制)条例
  • 国家环境(土壤侵蚀和洪水控制)条例,2011
  • 国家环境(电信/广播设施标准)条例,2011
  • 国家环境(地表和地下水质量控制)条例,2011
  • 国家环境(纺织服装、皮革和鞋业)条例,2009
  • 2009 年国家环境(流域、山区、丘陵和集水区)条例
  • 2009 年国家环境(湿地、河岸和湖岸保护)条例

6. 环境影响评估 (EIA) 法案

环境影响评估 (EIA) 法案。 Cap E12, LFN 2004 是尼日利亚的环境法之一,它规定了各个部门环境影响评估的一般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帮助处理特定项目的环境影响。

根据该法律,应对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共或私人项目进行评估。

85 年第 1992 号环境影响评估 (EIA) 法令。

该法令要求开发项目的支持者评估此类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设计必要的缓解措施,并避免执行此类项目,除非 FEPA 认为此类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以减轻对环境的损害的充分措施已启动。

7. 尼日利亚城市和区域规划法,第 N138 章,LFN 2004

《城市和区域规划法》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旨在监督该国的现实、有目的的规划,以避免过度拥挤和恶劣的环境条件。

该法律旨在实现公平、迅速地分配实质性正义,而不过度诉诸技术性问题。

8. 有害废物(特殊刑事规定)法,第 H1 章,LFN 2004

有害废物(特殊刑事规定)法案,CAP H1,LFN 2004 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

它禁止在空中、陆地和领海,包括尼日利亚专属经济区 (EEZ) 中非法携带、存放和倾倒或拥有携带、存放或倾倒任何有害废物。

9. 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和交通管制)法案,CAP E9,LFN 2004

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和交通管制)法,CAP E9,LFN 2004 是尼日利亚的环境法之一。

它的重点是保护和管理尼日利亚的野生动物及其一些因过度开发而面临灭绝危险的物种。

除有效许可证外,该法案还禁止狩猎、捕获或交易目前或可能面临灭绝危险的动物物种。 该法规定了环境预防和控制所需的法规。

10. 水资源法,第 W2 章,LFN 2004

《水资源法》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旨在开发和改善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

该法还授权制定保护渔业、动植物的污染预防计划和法规。

11. 联邦国家公园法,第 N65 章,LFN 2004

《国家公园法》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规定了保护和保护国家公园内的自然资源和植物。

该法案涉及建立用于资源保护、集水区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和维护国家生态系统平衡的保护区。

12. 土地使用法,第 202 章,LFN 2004

《土地使用法》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旨在为商业、农业和其他发展目的的土地供应提供便利。

因此,该法案将联邦各州土地的所有权、管理和控制权置于总督手中。

因此,他有权将土地分配给商业、农业和其他用途。

13. 烃类炼油厂法案,CAP H5,LFN 2004

烃炼油厂法是尼日利亚的环境法之一。

它涉及对炼油活动的许可和控制,禁止在炼油厂以外的地方进行任何未经许可的烃油炼制,并要求炼油厂维护防污染设施。

14. 相关气体再注入法

相关气体再注入法。 第 20 章,LFN 2004 是尼日利亚的环境法之一,涉及石油和天然气公司的天然气燃烧活动。 未经合法许可,禁止任何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在尼日利亚燃烧天然气,并规定对违反许可条件的处罚。

相关气体再注入法。 第 12 章,LFN 1990。该法案旨在通过强制石油公司制定计划,在 2010 年前利用或重新注入与石油相关的所有天然气,除非得到国家许可石油部长。

15. 海洋渔业法,第 S4 章,LFN 2004

《海洋渔业法》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该法规定在尼日利亚水域内使用爆炸物、有毒或有毒物质捕捞或伤害鱼类是非法的,禁止在尼日利亚水域内无证经营机动渔船。

该法还授权保护和养护海鱼。

16. 内陆渔业法,第 I10 章,LFN 2004

INLAND FISHERIES ACT, CAP I10, LFN 2004 是尼日利亚的环境法之一,其重点是保护水生栖息地及其物种,该法案禁止机动渔船在尼日利亚内陆水域内无证经营。

该法还禁止以有害方式捕捞或破坏鱼类,将其定为犯罪,可处以 N3、000 元罚款或 2 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17. 专属经济区法,CAP E11,LFN 2004

《专属经济区法》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规定未经合法授权在专属区内勘探或开采自然资源是非法的。

18. 石油管道法案,第 07 章,LFN 2004

《石油管道法》及其条例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它对拥有或负责石油管道的人产生民事责任。

他有责任向因管道破裂或泄漏而遭受身体或经济伤害的任何人支付赔偿。

该法还规定,许可证的授予必须遵守有关公共安全和防止土地和水污染的规定。

19. 石油法,第 P10 章,LFN 2004

《石油法》及其条例是尼日利亚的环境法之一,该法仍然是尼日利亚石油和天然气部门活动的主要立法。 它促进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

该法授权制定有关防止空气和水污染的行动的规定。

20. 尼日尔-三角洲发展委员会 (NDDC) 法案,CAP N68,LFN 2004

《尼日尔-三角洲发展委员会法》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涉及使用分配的资金解决三角洲石油矿产勘探引起的生态问题。

该法案授权委员会在交通、卫生、农业、渔业、城市和住房发展等领域规划和实施三角洲可持续发展项目。

根据该法案,委员会有责任与石油和天然气公司联络,并就控制石油泄漏、天然气燃烧和其他相关形式的环境污染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建议。

21. 尼日利亚矿业公司法。 第 N120 章,LFN 2004

尼日利亚矿业公司法。 CAP N120, LFN 2004 是尼日利亚建立尼日利亚矿业公司的环境法之一。 它有权从事采矿精炼活动以及建设和维护道路、水坝、水库等。

该法规定公司对任何人因其活动而遭受的身体或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责任。

22. 工厂​​法,CAP F1,LFN 2004。

《工厂法》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旨在促进暴露于职业危害的工人和专业人员的安全。 根据该法案,将未注册的场所用于工厂用途是违法的。

该法还允许检查员在污染或任何滋扰的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或要求有资格的人员采取紧急措施。

23. 民航法,第 C13 章,LFN 2004。

《民航法》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它规定了确保飞机上的财产和参与者以及可能受到飞机危害的其他人的安全的规定。

24. 49 LFN 国家环境保护(产生废物的工业和设施中的保护减排)条例 S1991

国家环境保护(产生废物的工业和设施的保护减排)条例 49 LFN 的 S1991 是尼日利亚的环境法之一。

该法规定禁止在排水沟、水体、市政垃圾填埋场等未经授权处理有毒废物、排放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等。

这些法规要求行业安装污染监测设备,以便定期报告固体、气体或液体废物的预期和意外排放。

该法案还授权联邦环境保护局要求现有行业对新项目进行环境审计(或 EIA),或阻止任何会构成新污染源的行业或设施的启动。

25. 矿物法上限。 286,LFN 1990.

《矿产法》是尼日利亚的一项环境法,用于监测和规范矿产(非石油矿产)的开采,并禁止采矿经营者未经同意砍伐或采伐受保护的树木,污染水道,未经授权开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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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 at 环境去吧! | 普罗维登斯amaechi0@gmail.com | +帖子

一个充满激情的环保主义者。 EnvironmentGo 的首席内容作家。
我努力教育公众了解环境及其问题。
它一直是关于自然的,我们应该保护而不是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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